时间:2023-10-27 作者: 点击数: |
合政办发〔2023〕41号 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合作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省属驻合各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57号)和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甘南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州政办发〔2023〕54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合作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了修订,形成《合作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承接认领省级调整下放事项3个,分别为应急管理部门实施的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体育部门实施的举办高危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畜牧兽医部门实施的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 二、省上收回权限事项1个,为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 三、州上收回权限事项4个,分别为发展改革部门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交通运输部门实施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新增国内客船、危险品船运力审批,港口经营许可,船舶国籍登记。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省级清单要求,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子项情况、实施机关层级等内容作出适当调整,对部分事项设定和实施依据进行了更新。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合作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并及时通过行政许可管理系统接收州直相关部门下发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编制完成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实现“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目标。 附件:合作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7日 相关文档 |
附件【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合作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pdf】 附件【合作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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